104年1月1日起 建商應主動揭露預售屋停車空間面積計算方式
為利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能充分掌握停車位大小、位置、型式種類等空間資訊,內政部於103年4月28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建商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載明停車空間面積計算方式及其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實施,提供消費者更公開及透明的預售屋買賣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為利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能充分掌握停車位大小、位置、型式種類等空間資訊,內政部於103年4月28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建商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載明停車空間面積計算方式及其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實施,提供消費者更公開及透明的預售屋買賣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